有报道说,在中国歌手朱哲琴与外国艺术家“天唱人间”演唱会上,当两位美国艺术家上场表演时,有观众从哄笑、喝倒彩,发展到不耐烦地出怪声,甚至大喊“下去吧!”以致艺术家在嘲弄声中坚持把15分钟节目演完,下场后不禁哭了:“中国观众怎么会这样?”
“中国观众”实际是北京观众,喝倒彩的虽是少数人,也令人费解:“怎么会这样?”原来,作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“世界和平文化盛典”开幕式,这场演出由朱哲琴与外国艺术家共同出演,但不少人却片面以为只是朱哲琴个人演唱会,把其他艺术家出演当作多余。而被嘲笑的表演者是世界著名先锋艺术家,其所表演的人声节目《面向北方》在国际上颇有盛名,主办者是想让观众了解国际现代艺术而将其请来。诚然,面对有观众起哄,主办者的失误是“事先没有宣传介绍外国艺术家及其表演,没有考虑观众接受程度压缩节目时间”。若能把这些工作做周到些,起哄或许不会发生。
不过,即便如此,喝倒彩也忒不应该。特定的场合有约定俗成的规矩。艺术欣赏是一种精神活动,更“是一桩公共的事情”(别林斯基语),须有与之相和谐的艺术氛围,而此氛围有赖观众配合。倘有人在剧场里旁若无人举动粗俗,再美妙的演出也会大煞风景。对外国艺术家的表演,起哄者自有难以接受的理由,但也有不少人喜欢,有的观众因难以容忍起哄愤然退场;有些观众说:“他们(起哄者)素质怎么那么差?欣赏不了就罢了,你可以不喜欢,但不能连起码的礼貌都没有”。此话不无道理。作品会因时代和作者不同而风格迥异,不同的民族更会有不同的欣赏习惯。囿于“穿衣戴帽,各有所好”,对一部作品可能有人“叫好”,也可能有人“讨嫌”,这并不奇怪。但既然走进剧场,就应顾及场合和效果,至少不能因演出不合自己口味,于大庭广众之下行为失常。人家已经登台表演,还得尊重人家的劳动。若对其表演存疑甚或反感,可通过其它方式向主办者反映,不能激化现场矛盾,这也是文明礼貌和艺术修养的应有之义。而随心所欲当场喝倒彩,岂不有些狭隘、无礼和“没文化”?试想,假若您作为艺术家在表演时遇此尴尬,会是何种感受;倘咱的艺术家出国演出也遭此冷遇,又会作何感想?